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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那个傻瓜爱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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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时说,“她有本事把真事写得像假的”。

    我所欣赏的,向来是那种具有激荡灵魂的清静优雅的文字,而不太关注一些情节老道、思想深邃而句子粗糙的小说。虽然我知道,传世的往往是后者。

    观点是狭隘了。却固执如初。改不过来。例如国画里,水墨山景很是清透飞扬,却不为我所喜。爱着的,是细腻工整的工笔画,仕女图啊,花鸟图啊,柔美澄澈,用鲜亮纯粹的色调,蔷薇色、明黄、嫩绿、天蓝……来描绘单纯的美。所以会任性地热爱雷诺阿,他能把油画表现出工笔的柔和,醉心他笔下甜蜜的、散发出金黄暖意的韵致。学法语的唯一理由,就是想最直接地弄清楚,画之外,雷诺阿的倾诉是什么。一直顽固地认为,只有流畅而繁复精美的画面,才是盛世的春天。快乐、希望、明亮。没有任何伤感和惆怅。香格里拉。

    夜里,可以听到外面某家音像店飘来的《你的样子》。这首歌有两个版本,歌者不同,各有风格。林志炫用轻快的声音唱出来,对歌词所要表达的情绪即使有所领悟却流于表面。而由罗大佑唱出,苍凉、缓慢、深沉,一种认真的哀伤扑面而来。

    还有《恋曲1990》:“或许明日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你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沧桑经年后的萧索回归,那种温柔的怅惘简直致人于死地。

    快到23点的时候,出了宾馆,去教堂。等电梯的时候遇见一位男士,不是十分英俊,不太年轻了,然而衣着整洁,五官爽气,眼神锐利,侧过脸的时候唇弧很好看,是一张天生适合亲吻的嘴唇。

    看到他的时候我想起我的小说中的主人公苏城。他身上应该会有这样的气息。舒适、干净、柔韧,危险,修长。他该有着晴朗的容颜和微笑,他该有着在热闹酒会中突然感到铭心孤独的无所依傍的眼神,他该穿着一件叫做隐忍的衣衫,内心隐隐有惊雷,那种随时会爆发出来的力量,也许在某天,呼啸着劈面袭来,凌厉铿锵。

    身边的朋友都戏称我是小色女。我亦从不掩饰我的好色,每每论及帅哥美女,手舞之足蹈之。众人大笑,却也只当我是夸张……是真的呢。我对符合我审美观的人物,无论性别,总有着相当好的脾气和心情。王菲的歌词说,“谁说爱人就该爱他的灵魂,否则听起来就让人觉得不诚恳”。其实,漂亮的脸庞如同好书好歌好碟一样,都是令我快乐的事情,为何被它所吸引就该会遭人唾笑为浅薄?

    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沉默相对。出来的时候,他看着我说,今天好。我知道他是对我说的,于是回一句,你也好。他扬眉,一起去教堂?

    也好。一起去。静默虔诚。仿佛可以看到长着翅膀的白衣少女天籁般地诵读赞美诗。以及一切美好的意象:月光、星子、雨丝、海洋、天堂、白云、玫瑰花瓣。纯洁空灵,灵魂干净无比,如同生命的最初。

    ……传说中,每个婴孩都是莅临凡间的天使。

    家乡也是有教堂的。可我老疑心神仙们亦喜欢排场热闹,都赶着去了大城市,即使路过也无暇顾及,而留守小地方的神仙肯定不权威,我的许愿他们法力不够。所以我来武汉。我要把祝福说得所有神灵都听见,并替我一一实现。

    从武汉归家的路上,天空下起了雪籽,一小粒一小粒的,很不够意思。会想起小时候漫天苍茫的大雪,肆虐而过,掀翻了我的伞。也懒得顾,仍兴高采烈地唱《一剪梅》。

    在外面大力拍门,弟弟在屋里大声说,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一进门,扔下行李,飞快地去找衣服冲澡,然后把自己扔到被窝里。懒得吃饭。真冷。

    我累了,想找一片云,就这么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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