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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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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二十一章、

    秦敛今天悠闲得很,褪了朝服后一直歪在永安殿里闭目假寐。他睡他的觉,我看我的书,永安殿中一片静悄悄。这种静悄悄一直到临近午膳时才被打破,用个侍官顶着脑门上的冷汗战战兢兢地奏说赵佑臣赵大人至今还跪在西花苑中没有起来,周围的雪都给跪融化了。

    秦敛“唔”了一声,温温吞吞地说道:“以前倒没这么自觉过。”又斜斜瞧我一眼道:“熙儿怎么说?”

    我被他的称呼生生抖出一身疙瘩,学着他一样装腔拿调:“圣上若是体恤臣子,那就让他回去吧。”

    他揉着鼻梁:“别说我,若是依你的意思呢?”

    “若是依我的意思,既然难得他喜欢,那就让他继续跪着吧。”

    秦敛看我一眼,黑玉一样的眼睛古井无波。我又重新低头看书,慢悠悠地道:“赵佑臣不是一直以给我使绊子为乐么。反正我就算现在为他说好话到头来他也不会记得,那就索性让他更恨我一点好了。”

    秦敛笑了一声,转头对侍官道:“那就依皇后的意思,继续跪着吧。”

    赵佑臣作为当今圣上一直最为宠信的大臣,在冰天雪地里跪了整整一天的事,当日就被添油加醋地传开。第二天赵佑臣理所当然地感染风寒,并且又理所当然地连续七日都伤寒未愈。等到第八日他终于站回了早朝上,再面对立后这个问题时,整个人就变成了根不通气的擀面杖。而那些以前跟着一票起哄的老臣子们,也一个个从夏天的麻雀变成了冬天的青蛙,于是总算是暂时消停。

    他们一消停,秦敛就开始大刀阔斧。当即敲定了立后典礼的日期,然后又迅速打发了几个前些阵子闹腾得最欢的大臣去了边远地区慰问官兵视察民情。

    我估摸着秦敛这么一做,众臣子郁结在心中的千言万语就全部化作了三个字,昏君啊。

    众臣子敢怒不敢言,唯一意气风发的只有一个秦敛。当他已经连续五天的第六天准时踏入永安殿时,我隔着烛火,一边给他磨墨一边瞅着他那张特别漫不经心又难得安静乖巧的脸,在心里直叹气。

    我磨磨蹭蹭一步三挪地蹭过去,小心把手指搭在他的左手腕上,结果半天都没见他有什么反应,于是又小心地紧了紧手指,终于让一直埋头在书卷中的某人转过脸来。

    他不动声色地看着我,我很诚恳地看着他:“陛下,您达成了臣妾一直不敢想象的成为皇后的梦想,真是让臣妾受宠若惊感激涕零,臣妾该怎么回报陛下呢?”

    秦敛撩起自己的衣袖看看,道:“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不过,”眨眼间,他那点安静乖巧的模样忽然全都不见,露出了一副似笑非笑样子,手指从我的下巴一路沿下,路过我的身前最高的那一点,然后掐住我的腰,眼角吊起纨绔子弟特有的数种风情,语气温柔得能哄人入睡,“熙儿要是真想感谢我,不如今晚就……”

    我努力挣了挣,没有挣脱,干笑两声:“这样陛下也太亏了……”

    “所以今晚才要尽量寻回补偿么。”秦敛利用身形优势把我压在桌沿边。我躲开他的鼻息往后摸了摸,还没等摸到砚台之类的东西就被他先握住双手。秦敛腾出一只手开始挑盘扣,我在底下踹了他一脚,他低头看了眼,抬头道,“再乱动就在这里开始。”

    “……”

    我立刻不动了。然后我就看到他满意地笑了笑,手穿过我的腋窝,把我整个人像捞面一样腾空捞起,顺便还抽^出了我头上的发簪,顿时头发如瀑布倾泻满衣。

    秦敛看看我,又是微微一笑:“苏国第一美女啊。我娶到你,算不算也是种福气?”

    在永安殿以外的人眼里,南朝陛下这些天的表现难以与之前身为储君的德才兼备的形象相作对比。皇后典礼祭拜完毕之后的一个月,谣言四起。据阿寂的转述,在南朝民间,我身为狐狸精的形象愈发的深入人心。古有纣王妲己,幽王褒姒,今有秦敛苏熙。连苏熙这名字都取得富有天意,押韵押得都同古代两位著名后宫祸水的名字正正好。

    据说那个叫苏熙的苏国的第一美人,不知使出了什么魅惑手段,让陛下三十多天来上朝都是心不在焉,下朝亦是心不在焉,且一天里有大半时间都呆在永安殿;而这位南朝新皇后,只是随口说了句思乡心切,想吃苏国特产的红果山楂,南朝陛下便特地命人快马加鞭八百里加急从苏国国境内买了回来;不仅如此,南朝陛下还下令翻新永安殿,穷奢极欲的程度为前些任南朝国君所望尘莫及,在呈上去的长长的列单里,光是夜明珠就花去了国库将近十分之一的用量。

    而秦敛以前塑造的形象太高大太光辉,如今就算他的所作所为令人扼腕,人民也坚信他只是一时被美色迷了眼。

    还是那句话,假如这些谣言的主角不是我和秦敛,单从民间传闻看,我也真的快要觉得皇后是该被千刀万剐的祸国之人。可现在当事人是我自己,我眼睁睁看着谣言乱起,除了把我的容貌说成倾国倾城天下第一这一点比较让人欣慰之外,没有其余任何好话,那种心情,五味繁杂。

    我歪在床头边,盯着秦敛亲手递过来凑到我嘴边的山楂,又微微抬眼看了看他,最终还是一口咬下。

    殿中安宁,只有一缕焚香点燃的白气,在隔着窗子的冬日日光下摇曳生姿。我瞅着秦敛放下山楂,取过丝绢慢条斯理地擦拭手指,低敛的眉眼温柔,唇角有好看的弧度。

    我冷不丁地开了口,打破了一室寂静:“陛下,我给你讲个苏国流传的民间故事好不好?”

    “我倒是记得南朝有个习俗,”他没接我的话茬,想了想接着说道,“已婚的女子若是给丈夫绣一个鸳鸯的荷包,这对夫妻不但这一辈子,连生生世世都能在一起。”

    我微微睁大眼:“还有这个说法?”

    他笑笑,握住我的五根手指:“所以说,熙儿前两天终于把鸳鸯荷包绣完了,为什么不给我呢?”

    我立刻答道:“那个荷包才不是绣给你的。是我自己的。”

    “是么。”他面色平静,挑一挑眉,“你不是说给我讲个故事么,怎么不说了?”

    “……”我愤怒地指控,“明明是你硬要转移话题,我现在又不想讲了。睡觉睡觉。”

    “那我给你讲一个。”秦敛硬是扒开了我蒙在头上的被子,也不管别人究竟想不想听,就一个人悠悠地道,“有个妖怪看上了一个公主,施展法术硬是把她掳到了山洞里。妖怪百般讨好公主,但公主仍是抵死不从,寻死觅活。妖怪又苦恼又伤心,又不甘愿把她就这么送回去,有一天他为了博公主一笑,告诉她自己脖子上串着七颗珠子的项链其实是一条法术项链,捏住第一颗说让妖怪变成什么,只要妖怪应了,妖怪就会变成什么。妖怪说得很诚恳,公主听了就有点儿好奇,就捏住那颗珠子说了个老鼠,妖怪不想变成老鼠,但是为了美人一笑,还是很痛快地变了。”

    我闭着眼,耳朵却在认真听讲:“然后公主果然笑了一下。妖怪很高兴,又耐不住公主漂亮的笑容和几句温柔的问话,把剩下几颗珠子的效用一股脑都告诉了她。第二颗是起风的法术,第三颗是隐身的法术,一直到第七颗,只要捏住它说一声变,那妖怪就会停留在当时的面貌上,再也变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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