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半,手机的闹钟准时响起,在床上打瞌睡好不容易刚刚进入睡眠的段焰却一动也不动,闹钟停了下来,仔细看就会发现,段焰微皱的眉头悄悄地松开,小小翻了个身继续睡,没等他继续进入梦乡,手机闹铃又开始响起,本打算继续这么不理它的段焰遭到了小狼的抗议。
“该死的,雷克斯,赶紧把你的闹钟关掉,吵死了,害我死了了啊,我它喵的在打boss啊!”如果不是耳朵和人类长得不一样戴不了耳机,哈纳森一定会省下一个月的薯片钱去买一只最好的隔音耳机的。
段焰听到抗议,这才慢悠悠地从被窝里伸出手把闹铃给关了,然后缩回手,打算继续睡。
打完这一局的哈纳森仇视地看着段焰,猛地扑了上去,“雷克斯,你快给我起来!林琛要来啦!嗷嗷嗷!”哈纳森毫不惭愧地在段焰耳边制造着噪音。
“你这是……公报私仇!”段焰一把掀开被子一角,狠狠抓住正在他被子上作威作福的小狼,
小狼闪着金亮的双眼,小声地呜咽着:“嗷呜~”脸上一副卖萌认怂样,心里却腹诽着:卧槽,被你发现啦……
段焰一看那眼神,就把它往边上一扔,掀开整床被子,一边发着抖一边下床找晚上要穿的衣服。
今天他挑了一件深色的双排扣西装,没有穿西装背心,只是里面穿了一间领子边带褶儿的白衬衫,镜子一照,感觉沉稳了很多,脸上那双最勾人的桃花眼也被忽略了,最后套了款同色系的西装裤。
换好衣服,门铃刚好响起,段焰把要是和钱揣进兜里,便去开门。
门外之人,果不其然是林琛。
“今天是去哪里?”段焰坐在车里,见林琛不开口,只能主动打破僵局,作为一个好朋友,段焰表示他不介意多说点话。
“一个……宴会。”林琛想了一下,终于找到一个措辞。最近这段时间,林琛可算是要忙晕头了,先是将近年关,父亲和母亲的归来,然后又是由于他们的归来,开始帮林琛张罗着人生大事。
“宴会?为什么要带我去?”段焰问道。
“以后你总归是要参加的,先带你熟悉熟悉。”林琛干巴巴地解释到。
段焰点点头,决定不深究了。
用林琛妈妈的话说就是:我们家林琛要才有才,要貌有貌,本来身后追着的千金小姐一定能从家里排到绿吟阁,一定是交友不慎,老和一些狐朋狗友(特指孟景年)混在一起,才耽误但现在二十六了还没交女朋友。
不过这可真是污蔑孟景年了,每次电话问林琛有没有叫女朋友,有没有追求女生,有没有女生追求,他通通回答没有。
当然没有啊,林琛这颗驻着堡垒的心里装得满满的全是雷克斯,他也拒绝别人往里钻,当然,现在这颗心的门为段焰完全开启了。
到后来,林琛的妈妈都已经要求低到是个女的就行了,好歹带一个女朋友回来,她都要怀疑自己生的儿子是不是生理上有什么缺憾了!
就是不知道当林琛说自己今生唯一的爱人是个男人的时候她会是什么表情了。
生了个强势的儿子,连婚事都无法做主的林母只得把希望投到好欺负的女儿身上了。
林琛的个性就是从来不屑掩盖自己的目的(除了对待雷克斯的时候),在他知道他等待了两世的雷克斯就是段焰的时候,他就立刻给父亲打电话了。从小独立自主的林琛从没有让他父亲费心的时候,同样的,在这件事上也是一样。他很明确地告诉父亲,您未来的媳妇就是一个男人了,也很有可能您唯一的儿子会去入赘,只要对方高兴。
林父被气得高血压都犯了,从小不需要操心的儿子是个同性恋,一个偌大的集团,以后没有继承人了,而他以后也不会有幻想中的一堆孙子孙女了,而且这该死的小子居然还愿意入赘!好吧,反对也无效了,集团已经在前些年交到了更有魄力的林琛手下,而亲情牌也没有什么用,这小子从来都不知道和家人亲近。算了算了,也只能想着给林若找个能够入赘的女婿了。
不过既然儿子认定了,那么见起码还得见见,他绝对不承认当儿子说不能告诉段焰,只能朋友的方式见面时,他偷着乐了,他从小到大骄傲无比,从未遇到过他解决不了的事情的儿子,现在终于撞上了冰山。
这就是这次宴会的主题,表面上是好久不见,一些自诩为上流人士的见面叙旧会,实则为林父为了相相媳妇而办出来遮掩的宴会。
车子开进了一个金碧辉煌的酒店的门廊,一在酒店门口停下,立马有门童上前开车门。
将钥匙扔给门童,林琛也下了车。
一个男人眉目冷峻,价值不菲的意大利高端定制西装衬托出他的身材修长,强健却不壮硕。在他旁边的那个男人虽然还稚气未脱,但一双桃花眼即使不乱瞟也电倒了无数少女,眉目轻佻,两手插着口袋,那种从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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