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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错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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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车戛然而止。我有些诧异地看向窗外,没有站牌,没有灯火,想来是由于某个原因临时停在了这里。

    广播的声音吵醒了穿海魂衫的小男孩,我回过身来时他正一脸倦意地看着我。不过他的视线很快落在了我手中相册里的某张相片上。

    “这是什么啊?”他指着照片里那些装扮怪异的人好奇地问道。

    “万圣节。”我说。

    “万圣节是什么?”

    “就是…一个节日。那一天大家会都打扮成奇怪的样子。”

    他点了点头,视线移到下一张相片时突然咯咯地笑了起来:“那这个人扮的是什么?”

    我看了眼那张让他笑出声来的相片,也笑了一下说:“史莱克。”

    “史莱克是谁?”

    “一个跟公主结了婚的怪物。”

    “公主怎么会跟怪物结婚?”他一脸的不相信。

    列车很快又前行起来。我没有耐心给他讲史莱克和公主的故事,便对他说:“谁知道呢,大概公主也是个怪物吧。”

    车厢里的灯渐渐暗了下去,广播里传来声音轻柔的女乘务员道晚安的声音。

    列车驶进更深的夜里。

    2008年10月

    十一之后,我就很少再见到班里的同学了。因这学期的专业课已经结束,开题报告后大家就忙着去实习了。骆唯和tommy去了北京台,宫本孝宏去了朝日新闻驻京分社,王思萌去了环球网。

    凌嘉则意外地来了杨康的公司,只不过她没有来我所在的《游遍天下》,她去的是一个很红的娱乐节目。某天我和杨康去录影棚的时候恰好遇见他们栏目组在录节目,我这才知道她并不是我之前认为的主持助理,更不是代班主持,她跟其他来这里实习的人一样只是一名普通的临时编导。这多少还是让我觉得有些意外,因她不久前还在一个主持人大赛上拿了不错的名次。

    “喂,我说,凌嘉做编导会不会有点可惜啊?”我用手肘碰了下杨康说。

    “可惜?”他回过头来,“新人做编导不是很正常吗?”

    “她那么美,你提拔她做主持人更合适吧?”我语带嘲讽地说。

    “开什么玩笑,你知道我们捧现在那个女主持花了多长时间吗?”他斜了我一眼说,甚至没有理会我刚才那句话里的言外之意。

    我顿时觉得索然无味,便没再说什么了。

    然他却在旁边轻咳了一声,凑近我的耳边低声说了句:“而且,我对那种假清高的女人没什么兴趣,相比之下还是你这种比较合我的胃口。”

    我的心脏猛地跳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想问他我又是哪种女人,不想脱口而出的却是:“边去,小心我告你性骚扰。”

    他似乎对我恼羞成怒的反应很满意,戏谑地冲我笑笑,就把手里那个香奈儿的纸盒递给了我。

    “这个是给我的?”我惊讶地看着他。刚才见他提了这个纸盒过来,我还以为是带给台上那个女主持的。

    “补给你的生日礼物。”他微笑道,“上周去香港了,6号没能赶回来。”

    “谢谢。”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这个是…邂逅?”

    “嗯,觉得这款香水还挺适合你的。而且名字也好。”他眼里的笑意几乎是温柔的了。

    我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早春的下午,脸颊不觉有点烧。

    而后想起来,我依然不知道他那时究竟为什么要送我香水这么暧昧的礼物。那之后五年,我都一直沉溺在了这个清甜的味道里。

    我并不喜欢北京的天气,不过却一直很喜欢这个城市的秋天。暑气一天天褪去时,天空就会变得宁静而高远,亮的透明,蓝的深沉。阳光里也弥漫着一种温暖慵懒的气息。每年此时,我都会约了友人去老城区附近走走,一杯茶,一支曲,一个悠然的下午。不经意间回眸,阳光穿过青灰色的古城墙,倾洒在年轻姑娘美丽的脸庞上。不远处,一对情侣言笑晏晏地划着小舟远离河岸,蓝色的船桨划破什刹海碧波粼粼的湖面,不一会儿,小船就飘过了那一片翠绿如玉的水葫芦。绿杨荫里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

    只是这一段时光总是太短,似乎只够喝完一杯茶,听完一支曲。还未来得及品评一下余味,冬天就猝不及防地降临了,阳光和天空都变成了一种混沌不清的灰色,每天都刮着刺骨的风。我一向讨厌冬天,因而秋天结束时,心情总会变得有些糟糕。

    或许,我也应该去一个四季都看得到阳光的地方生活。只可惜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像夏安那样习惯漂泊的人,我人生中也从没有一段旅行是说走就走的。那天当我站在16楼的窗前这样想着的时候,杨康突然走进来递给了我一张卡片。

    那是一张万圣节派对的邀请函。我只看了眼那个花里胡哨的封面便拒绝了。

    他忙解释说:“放心,没有那个圈子里的人,也不是你想的那种下流派对,只是一个普通的化妆舞会。那间酒吧的老板是我在美国读书时认识的一个工读生学长。”

    我又疑心他为什么要去这种普通的舞会。他说如果去参加那个圈子里的派对,一定会有一帮女人从头到尾地黏着他,最近突然觉得有点厌烦了。

    我笑说:“别这么矫情好么?那群身材火辣的女神可是方路扬那种穷酸宅男这一辈子都高攀不上的。”

    他也笑笑:“其实,当你有钱的时候就会觉得,凡是可以用钱买到的东西都是廉价的。”

    去参加派对的那天下午,我剪掉了留了四年的长发。我当然不是因为削发明志之类的理由,我剪头发的唯一缘由就是上午去堂姐家时,被那位小祖宗把口香糖黏在了头发上,清理了三个小时也还是粘糊糊的,索性拿剪刀全部剪了。发型师帮我修成了一个短短的梨花发式,看上去倒也不错。我对着镜子照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了晚上的派对,便让他帮我把刘海又剪短了一些。

    果然,当我穿着那身复古的白衬衣和黑色喇叭裤出现在杨康面前时,他的确像我想象的一样吃惊。当然,我兴许比他还要吃惊一些——那家伙居然穿了一身臃肿的塑胶外套,还把脸和手都涂成了中毒一样的绿色。

    “拜托不要跟我站在一起。”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就面无表情地朝吧台那边走去。

    “拜托,我都没嫌弃你,我这种装扮才是正常的好吧?”他跟在我身后扯着脑袋上那两个像小喇叭一样的“耳朵”说,“谁会在万圣节扮成乌玛.瑟曼啊?你绝对是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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